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查重啦 发表时间:2020-11-19 15:52:33 浏览次数:498
各学院、系:
我校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开始,根据《长安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相关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工作
1.组织领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学院(系)要切实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或安排专人检查、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认真执行“管理办法”,鼓励学生真题真做或通过科技竞赛、创新训练和创新性实验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须按照“管理办法”中“指导教师资格与要求”规定遴选,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3.学生要求。学院对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需按“管理办法”中“学生资格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4.师生比要求。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充分发挥指导教师作用,每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一般不得超过8人,首次指导的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3人。
二、选题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
2.加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更新,选题应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先进性,内容应比上届更新1/3以上,部分课题应代表本学科专业的先进水平。
3.工程类专业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进行选题,并且指导教师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的参与。工程设计型题目所占比例应符合国家专业标准和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
4.坚持一人一题,对大而难的题目可分解为若干个子题目,子题目分量和难度要适中,保证学生各自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5.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原则上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协商确定,题目内容应由各专业教授会议审查,专业负责人审核确认。
三、任务书编制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方案确定之后,各学院(系)应及时组织教师编制任务书。
2.任务书中要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训练和能力培养提出具体要求,对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和论文字数、外文参考资料及其运用,提出明确数量要求。
3.对确定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对其所做实验、社会调研做出具体安排,并结合毕业实习和寒假,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实践要求。
4.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进行,任务书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下达给学生,人手一份。
四、培训和动员
学校将从2021届本科生开始启用毕业设计(论文)全流程管理系统,教务处负责系统搭建与完善、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学院(系)要抓好参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学生的培训和动员工作。
教务处将针对指导教师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培训,具体安排请关注相关通知,按时参加。
五、进度安排
时间 | 完成内容 |
2020年12月20日前 | 在系统完成课题申报 |
2021年元月3日前 | 完成师生双选及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
2021年3月14日前 | 完成外文翻译、开题报告并上传至系统 |
2021年4月18日前 | 完成中期检查并将有关资料上传至系统 |
2021年5月31日前 |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终稿并上传至系统 |
2021年6月中上旬 | 完成重复率检测、教师评阅和答辩等工作 |
2021年2-5月份 | 在系统中填报指导记录,每个月至少一次 |
注:因特殊情况导致的时间变化,请以正式通知为准。
未尽事宜,请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1.《长安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2.《长安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撰写规范
3.《长安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教务处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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