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查重啦 发表时间:2020-10-29 16:48:56 浏览次数:544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办法>的通知》(山青院党办字〔2020〕29号,以下简称《竞聘办法》)及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署安排
各部门做好传达学习。教师系列正高级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由学校统一组织竞聘;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部)组织竞聘。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部)应根据本部门学科专业特点、教学科研水平等实际情况,依照有关议事程序,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订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办法(含竞聘业绩条件和竞聘程序等),并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党政联席会通过后,于11月13日前,将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报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116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szgl@sdyu.edu.cn。
二、申报汇总
按照《竞聘办法》、各学院(部门)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办法有关规定,符合申报条件且拟竞聘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申报。
各单位对所有拟竞聘人员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进行初审后,填写《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于11月20日11:00前,将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szgl@sdyu.edu.cn。
三、学术检索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报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均须已经公开发表,同时由委托的学术检索机构进行真伪及重合率检索。论文(中文、外文)须做重合率检测,著作只查真伪,不做重合率检测。
论文须符合以下学术检索要求方可向评价委员会提交:论文重合率(即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且单篇最大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论文检测结果中与申报者本人的会议论文或学位论文重合的部分,不计算重合率(与申报者本人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重复部分计算重合率)。凡2017年以来已经在图书馆检测并取得报告的成果,无需再次检测。
请于11月23日前,携《提交学术检索成果一览表》及待检测著作原件、论文电子版(仅限word或pdf格式)至图书馆五楼西侧学术研究中心5029室(咨询电话:58997299 杨老师),同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学术检索费用(每件学术成果暂定100元,按实际产生检索费用多退少补)。
四、信息填报
(一)教师系列正高级及辅助系列
教师系列正高级及辅助系列竞聘工作,将全程依托智慧校园-融合门户进行线上填报。线上填报主要分为两部分:“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和“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得分表”:其中“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填报将通过“融合门户-个人中心-报表中心”线上平台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得分表”填报将通过“融合门户-服务大厅-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得分表”线上平台开展。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平台信息,严格按时间点填报。
(二)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
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竞聘工作,可依托智慧校园-融合门户进行线上“一览表”填报工作(申报人登录“融合门户-个人中心-报表中心”进行线上填报);也可根据各院部实际,进行“一览表”线下填报。
五、资格审查、量化审核
(一)教师系列正高级及辅助系列
1.资格审查按照《竞聘办法》执行。申报人员任职年限、教科研成果计算时间自现职聘用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教学工作量统计自现职聘用之日起至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末止。
2.申报人员携承诺书(一份,亲笔签名)、相关证书、成果材料等,于2020年12月1日至4日至第一会议室(办公楼117室)进行校内集中量化审核确认。
审核完成后,教师系列正高级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人员将《一览表》(1份,A3正反面)打印后,至科研处、教务处复核,并在相应栏目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
相关处室联系人:
科研处:孙明岳,办公楼317室,电话:58997301;
教务处:李雪征,办公楼229室,电话:58997149;
人事处:梁作华,办公楼116室,电话:58997109。
(二)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
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竞聘资格审查及量化审核工作,由各院部(学生工作部)负责。
六、同行专家鉴定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须经科研部门审核后,由学校聘请至少3名校外同行专家对申报人员代表作进行同行专家鉴定(提交同行专家鉴定使用的成果须学术检索合格)。若代表作同行专家评价意见中有2/3及以上专家持否定意见,不再提交评价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价。学术检索和同行专家鉴定结果作为职务竞聘的重要依据。
七、部门材料报送
1.民主评议材料
民主评议会后,12月10日17时前,各单位、各部门将本部门所有竞聘人员《部门民主评议推荐报告》(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六公开监督卡》报人事处。
2.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业内评价及推荐
各学院(学生工作部)按照程序要求,自主对申报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人员实行专家评价,择优评定。业内评价委员会结束后,12月20日17时前,将业内评价及推荐结果(《一览表》和《竞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报人事处。
八、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业内评价会议等后续工作流程按《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2)进行。
九、相关说明
1.直聘
符合直聘条件的人员,由学校组织聘请5-7名专家进行同行评议,赞成票超过出席会议专家人数三分之二者,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委员会进行评审,赞成票超过出席会议委员数三分之二的方为通过。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直接发文聘任。
2.改系列
改系列竞聘不占相应系列竞聘名额。改系列竞聘人员,根据现从事工作岗位,可以参评与岗位相适应的相应系列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改系列参评人员,除按要求填报《一览表》外,还须填写《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竞聘表》。
3.公示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前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评后公示。民主评议会议前,对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正高级申报材料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副高级及以下申报材料在所在单位(或部门)内公示。
4.基本条件说明
(1)来校工作前已有高校任教经历的人员,可将之前的任教年限与在我校的任教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2)新进来校工作人员,硕士学位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初次就业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来校任职满5年,硕士研究生来校任职满3年,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4)来校工作前已获得教师外其他助理级任职资格,任助理级职务满2年且来校工作满 1 年人员,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同级改评讲师的,须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 1 年。
(6)关于教学质量与效果评价,本次竞聘按以下办法执行:
由至少2名校级督导和3名院级督导,组成督导专家组集体或分散听评课至少一次;
本学期无课人员,11月26日前,将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统一组织说课评价活动。
5.国家规定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参加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6.参评人员应强化诚信意识,实事求是地填写参评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凡在竞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通过弄虚作假已被聘任者,予以解聘;出现以上情况,查实后按照省里及学校文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
竞聘过程所需相关文档材料,请至人事处网站“职称竞聘”栏(https://rsc.sdyu.edu.cn/szgl/zcpp.htm)下载。
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竞聘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部门每一位教职工。
人事处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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