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硕士论文查重标准
作者:查重啦 发表时间:2021-06-09 15:25:54 浏览次数:1052
四川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标准是什么?小编最近看到了很多人问这个问题,小编也是快马加鞭的去搜集了相关资料,下面就是小编所了解到的相关标准:
一、毕业论文文抄袭的认定 相关标准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原则上可认定为抄袭:
1、整篇文章中不间断的引用他人作品超过200字而且名没有明确标注出自哪里的;
2、知网检测出和他人已发表的数据、图表相同的并且没有经过授权的或者没有明确标注出自哪里的;
3、论文中所出现的句子是通过盗取他人学术论文的只是用了相同意思的词组,扩充精简句子以及重新排列句子,只要其总数超过自己原创的论文总字数的15%则无法通过;
4、将文献直接翻译或在翻译中改变字词、重排句子顺序等用于自己的论文中,且总字数超过本人所撰写论文总字数15%的;
5、一字不漏的照搬他人的学术论文或相关著作中的实验结果以及相关的分析解决方案并且有注明出处或未说明借鉴来源的;
6、还有一些由四川大学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认定为抄袭行为的。
二、不属于抄袭行为的情形
1论文中出现和他人学术论文表现形式相同或相似,但系并未查重到的;
2、引用他人作品且已注明,不会被普遍误认为自己原创的;
3、采用他人的实验方法相同实验器材的但必须是得出不同的实验结果和结论的;
4、能够提供确切真实的材料和数据证明作品为自己原始创作的;
5、论文中经四川大学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认定不属于抄袭行为的。
三、抄袭程度的认定
抄袭论文也被分为三类,分别是:轻度抄袭、中度抄袭、严重抄袭。
1、其中与有论文、著作重复内容占本人论文总字数比例在,小于等于30%,可认定为轻度抄袭;
2、其中论文、著作重复内容占本人论文总字数比例达到30%-50%(含50%)的,可认定为中度抄袭;
3、其中与他人已有论文、著作重复内容占本人论文总字数比例超过50%的;可认定为严重抄袭;
4、难以通过以上条件认定抄袭程度的,由四川大学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认定。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四川大学硕士论文查重标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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