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19级硕士推免生送交发表学术论文的通知
作者:查重啦 发表时间:2021-05-15 17:10:35 浏览次数:521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http://hitgs.hit.edu.cn/a6/8b/c3368a108171/page.htm>, 现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及7月份毕业的支教回校的推免生,于2021年5月17日-5月24日期间提交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的材料应包括: 一、已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提交材料要求 1.期刊或论文集原件备查 2.期刊封面、目录页和发表论文正文的电子版 3.若学术论文已被录用但还未发表出来,送交包含有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和版面费收据的电子复印件,以及发表论文的原文(电子版),并且要求导师在录用通知电子文件上签字确认(导师需签:已确认全部属实,并电子签名)。 4.填写附件2:推免生发表文章统计(学生以“学号+姓名”命名进行更改) 5.将所有材料以“学号+姓名”命名,发送各班班长。 (由班长将所有学生的“附件2”进行汇总。汇总后将“每名学生材料+汇总后的附件2”,发送各系系秘书老师。) 二、未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材料要求 如因时间关系不能在答辩前公开发表论文,则应撰写出与学位论文有关且达到国内核心刊物投稿水平的学术论文,要求提交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审核证明”表格且学生本人、导师及学科负责人签字审核证明(表格详见附件1),提交学位分委员会最后裁定。 1. 填写附件1本人签字后,由导师电子签字。 (学科负责人签字处:由班长收齐后交由系秘书老师统一找学科负责人进行电子签) 2.填写附件2“推免生发表文章统计(学生以“学号+姓名”命名进行更改)” 3.将所有材料以“学号+姓名”命名,发送各班班长。 (由班长将所有学生的附件1进行单独整理命名为“**系--学术论文审核证明材料”;附件2进行整理汇总;将每名学生材料+汇总后的附件1+汇总后的附件2,发送各系系秘书老师。)
其他注意事项: 1.发表学术论文的署名,研究生应为第一或第二作者。若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 2.属ISTP、EI或SCI刊源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管理学院管工会议和房地产会议除外)请到明德楼305室(86414637)检索盖章。 3.发表的学术论文需与所研究课题相关。 4. 如有冒充导师签字等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
请各位同学在班长规定的时间内送交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相关材料。 各班班长在5月25日之前将材料发至各系系秘书老师 如有任何问题,请与白老师联系,QQ:664369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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