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查重啦 发表时间:2021-05-05 11:49:07 浏览次数:1274
各学院:
为保证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应成立答辩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答辩工作,由学院领导及专家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应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1名。答辩委员会根据需要组成若干答辩小组,一般应由3-5 人组成,由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或专业人员担任组长,负责具体答辩工作。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即指导教师不参加本人指导的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二、答辩资格审查
每位学生均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各学院在答辩前应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答辩:(1)抄袭、剽窃或雇人代做毕业论文(设计);(2)无论何种原因,缺做毕业论文(设计)达四分之一及以上;(3)不符合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规范;(4)因违犯操作规程造成重大设备事故或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等。(5)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应控制在25%以内,不达标的毕业设计(论文)不予参加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档检测版本必须与提交的答辩纸质版本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请各学院认真审查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坚决抵制投机取巧不诚信行为。答辩小组成员应在答辩前认真阅读每一份毕业论文(设计),准备好2-3 个相关问题,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并根据学生答辩的表现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公正地给出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
三、答辩形式
本次答辩原则上采用线下答辩,实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总评成绩
毕业论文(设计)的总评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及答辩成绩,各项所占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特点自行确定。最终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以整数记分,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秀率应控制在 20%以内。
五、答辩工作总结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学生应主动结合答辩小组成员教师所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设计)进行修改。定稿后,应将毕业论文(设计)装订成册,放存院系教学业务档案室。毕业论文(设计)统一用A4 纸打印,装订时应包含以下内容:①毕业论文(设计)封面(院系自行确定样式);②毕业论文(设计)(含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图、附录等内容);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或任务书、指导记录、答辩记录、指导教师评定表、评阅人意见表、答辩小组评定表、成绩评定表等。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要保存五年以上,并把论文的电子文档汇总制成光盘保存,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应长期保存。
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答辩工作总结、学生选题及成绩汇总表连同选题分析、质量分析报告等于学生毕业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六、时间安排
1.5 月 10日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日程安排表”;
2.5 月23日前,各学院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电话:0516-83403043。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相关表格.docx
2.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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